熱點聚焦更多>>
LED顯示企業凝心聚力援抗...
協會動態更多>>
聯系我們
中國光協LED顯示應用分會傳真:021-52703216
電話:021-52703216
通信:上海普陀區中江路879號1幢301室
郵政編碼:200333
歐盟委員會發布了第G/TBT/N/EU/35號通報,通報授權條例草案規定了電燈和燈具能源標簽要求。草案將替代有關家用電光源能源標識的98/11/EC指令,并將于2013年9月1日生效。
條例草案規定了以下四類電燈產品的能源標簽要求:鎢絲燈、熒光燈、高強度氣體放電燈、LED燈,并明確了供應商、經銷商的責任。草案不適用于以下產品:
光通量小于30lm的產品;
以電池作為主要動力源的在市場上銷售的照明產品;
不在市場上銷售的、光源產品的可見光范圍在380~780nm范圍內的產品;
安裝在燈具內且消費者不能對光源進行更換的在市場上銷售的產品;
作為產品的一部分、主要目的不是照明的在市場上銷售的產品。
草案要求除滿足指令2010/30/EU規定的通用要求外,還規定了電燈和燈具產品的能源效率標簽示例及信息要求。